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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自考学前教育专本科学历学信网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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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12-07
地        区:
包河
分        类:
其它
联  系  人:
刘老师
归  属  地: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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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自考学前教育专本科学历学信网可查

一、院校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高校 、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福建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福建省重点建设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面向东南亚开展对外汉语教学培训基地、国家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试点学校、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学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学校。

二、招生计划

招生层次:高起专/专升本

招生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学历性质:公办学历/高等教育自学教育/自考专科/自考本科

三、专业简介

学前教育属教育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者授予教育学学位。该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四、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各类幼儿园及早教机构从事学前教学、管理、科研工作,在教育行政与教科研部门、广播电视和图书出版部门以及社区等从事儿童教育管理、宣传和康复等工作。同时可报考全日制教育硕士。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幼儿园、早期教育机构、学前教育科研机构、学前教育出版机构、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等领域就业。

五、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对于报考没有学历要求,报读本科段的学生,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申请。

六、毕业待遇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文凭。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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